如果违反了劳动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所明确规定的标准的话,那么这种情况被视为资金拖欠现象。
首先,关于非全日制员工(即我们通常称为的临时工)来说,他们的薪水支付周期应该控制在每十五个自然日内,具体支付日期可以根据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协商来决定。
如果未能按照商定的期限进行资金支付,那么这便构成了一种资金拖欠行为;
此外,对于全日制员工来说,公司需要将其薪水以现金形式,每月向他们支付一次。
具体到每月支付的详细时间,应由用人单位以规章制度的形式加以规定。
若仍旧未能够按期支付员工薪水,那么同样可以称之为资金拖欠现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