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几种可能导致房屋被视为婚前财产的情况:
首先,如果夫妻中的任意一方在婚前支付全部款项购买房屋,且该房屋在其名下进行登记的话,那么这套房屋就有可能被视为婚前财产;
其次,若在结婚之前,双方的父母曾为他们购置房产出资,则这种出资理应被视作对于各自子女个人的赠与,除非父母在此过程中明确表示这笔资金是赠与给整个家庭或者双方的;
最后,如果其中一方明确表示将该房产赠送给另一方,并且已经完成了产权登记手续,那么这套房产也有可能被视为婚前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