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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需要去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在实际操作中,通知规定并无需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为劳动合同办理备案手续。
反之,劳动合同是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真诚地达成一致意愿,并且经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分别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加盖公章的情况下即时生效的。
内地的劳动法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将劳动合同送交劳动局盖章办妥后才可生效。
然而,某些地方性劳动管理机构可能存在这样的要求,不过这样的举措并不影响劳动合同自签署之日起即告生效的基本原则。《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最新修订: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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