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期间,女方采取
暴力破坏男方家庭的手段,这不仅触犯了相关法律,更被视为一种
犯罪行为——即“故意损坏财物罪”。
这种形为是指蓄意和非法地毁损公共或
私人财产,且损坏程度较为严重,或者存在多次
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如果毁损财物的价值达到一定数目,或者女方存在三次以上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记录,那么她将面临着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缴纳
罚金的
处罚。
但是,如果其所造成的
经济损失特别庞大,或者纠集其他任何人共同参与损坏财物的行动,那么其所受到的处罚将会更加严厉,有可能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