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女性主动表示希望解除婚姻关系时,关于财产分配方面应当先行协商,友好解决分歧,如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可交由当地司法机关依据法律中有关保护儿童以及女性合法权益的条款进行公正裁决。
特别是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内,倘若男方出现了诸如重婚、与第三者同居、对家庭成员施加身体或精神上的暴力、虐待及遗弃等严重不当行为,那么这位女性便有权向男方提出离婚并要求其赔偿相应的损失。《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