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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离婚男方不同意,想起诉

一、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需要写离婚起诉书,说明起诉离婚理由、财产分割请求和孩子归属要求。另外还需要准备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材料,感情破裂证据、财产证据、有利于子女抚养的证据等。起诉离婚,法院不一定会判离,需要向法庭提交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下去的证据,只有这样法院才会判离,同时如果对方有过错的还可以要求赔偿,但这一切的关键都在于提供的证据。
三、男方不同意离婚的,女方可以去起诉离婚。起诉离婚之后,法院开庭审理,如果认为夫妻感情破裂,那调解无效之后,会判决准予离婚。如果没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不会准许离婚。
最新修订: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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