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诉讼中积极举证证明女方伪造债务,使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女方少分或不分。
(二)多方寻找证据来证明债务不真实,例如债务形成时的相关凭证、资金流向、证人证言等;对于疑似虚构的借条,可申请笔迹鉴定。
(三)若离婚后才发现女方伪造债务,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四)若女方伪造债务情节严重,妨碍司法秩序,可要求对其进行罚款、拘留等处罚;构成犯罪的,要求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