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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清偿是否可以行使追偿权

未清偿是否可以行使追偿权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2-24 08:54:11 已帮助28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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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清偿是否可以行使追偿权
1、未清偿不可以行使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之后,才有权向主债务人追偿,未承担保证责任无权向主债务人追偿。
2、根据《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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