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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受贿罪要注意哪些问题

认定受贿罪要注意哪些问题
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人员利用职权之便,侵吞挪用公款充当个人资产或者通过损害公共资产来提升个人资产,是为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利用自身职权,收受他人财物。惩治贪污、受贿犯罪,是我国现阶段反腐败斗争的重点,在刑法分则中将贪污贿赂罪列为专门一章,作为独立的类罪,对于加强国家的廉政建设,突出反腐败的打击重点,有效地遏制职务犯罪,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2024-02-26 05:37:32 已帮助9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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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受贿罪要注意哪些问题
认定受贿罪要注意:
1、划清受贿罪与接受正当馈赠、取得合法报酬的界限。
2、划清受贿罪与一般受贿行为的界限。区分受贿罪与一般受贿行为的关键在于查明受贿的数额大小和情节轻重。
3、正确认定和处理实践中出现的有关受贿案件。
4、划清受贿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5、划清以索贿方式构成的受贿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
6、划清受贿罪与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界限。受贿罪与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都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犯罪主体不同;犯罪客观方面不同;犯罪客体不同。
刑法》第93条,对国家工作人员的主体又有所拓展,将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即“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准国家工作人员纳入到主体当中,并且还规定了一条补充条款“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对“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的理解应从缩小范围的角度来理解,即必须有明确规定,从事国家对社会公务的管理活动,不包括对集体及其他非国家事务的管理公务活动。比如法律规定,对于有关专门知识的问题,司法机关可以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司法机关依该法律规定聘请的鉴定人,虽然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在其履行受委托从事公务活动期间,也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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