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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公司办理流程

厦门市公司办理流程
在创业的大浪潮下,越来越多人投入到创业中,而开公司是很多创业者的首选。开公司的第一步是了解公司设立流程,这可以让创业者取得一步先机,创立了公司为以后发展打下基础。公司设立是公司成立的前提条件。而公司设立的实质是一种法律行为,属于法律行为中的多方法律行为,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2022-04-11 05:37:15 已帮助430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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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户口办理流程
就你的问题厦门市户口办理流程,为你做出以下解释:

投靠入户:

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要将户口迁入岛内的,需要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及夫妻(父母)结婚登记时间均满5周年。

外来人员:

厦门外来人员落户申请条件

投资入户:

厦门投资落户申请条件

随军家属:

厦门户口落户申办条件(随军家属)

驻厦办事:

厦门落户申请条件(驻厦办事)

留学人员:

厦门落户申请条件(留学人员)

荣誉称号人员:

厦门落户申请条件(荣誉称号人员)

办理材料

夫妻投靠入户:

1、夫妻双方的户口簿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

3、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4、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1套。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1.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年满16周岁)。

2.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若子女与父、母户口不在一起或在一起但父母与子女关系不明确的,应提供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由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示并盖户口专用章)或亲属关系公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父母离婚需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

3.如投靠的子女属收养的,需提供《收养证》或事实收养公证。

4.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1套。如涉及到派出所提供的证明,需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

1.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2.在厦门子女户口簿、身份证。

3.子女与父母的关系证明(由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并盖户口专用章)或公证机关出具的关系公证。

4、父母投靠户口在本市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的成年子女,须提供合法固定住所凭证。

5、《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0%)

6、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1套。

外来人员:

厦门外来人员落户申请材料

投资入户:

厦门投资落户申请材料

随军家属:

厦门户口落户申办材料(随军家属)

驻厦办事:

厦门落户申请材料(驻厦办事)

留学人员:

厦门落户申请材料(留学人员)

荣誉称号人员:

厦门落户申请材料(荣誉称号人员)

办理流程

1、到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

2、携带户口迁入办理所需材料到厦门市公安局户政处申请迁入

3、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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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梁静波律师擅长:公司经营、合同事务、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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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艳贝律师
2022-08-23 10:30:14
应当向工商部门举报,但是根据你掌握的证据情况,构成以下条件就不要向工商局举报了,直接向公安局举报:   第四条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三)造成公司、股东、债权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    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3.两年内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4
问题:抽逃出资属于哪个部门管,其他部门可以举报吗?
范艳贝律师
2022-08-23 10:30:14
应当向工商部门举报,但是根据你掌握的证据情况,构成以下条件就不要向工商局举报了,直接向公安局举报:   第四条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三)造成公司、股东、债权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    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3.两年内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4
问题:抽逃出资属于哪个部门管,其他部门可以举报吗?
梁静波律师

帮助人数: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