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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始公租房最新消息

建始公租房最新消息
我们到另一个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会选择租房作为解决居住问题。而且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赁广告,其中还存在欺诈的信息,没有房子,却也拿出来租赁,骗取租金,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2024-03-01 07:14:05 已帮助378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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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最新消息
公租房转为阶段性申请

区房管局接市房管局电话通知,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租金标准公租房)由常态化申请受理转为阶段性申请受理。

从2018年7月19日起暂停新的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租金标准公租房)申请受理,各街道办事处将申请资料在2018年7月19日上午11点前录入住房保障系统。

因资料过多或其他特殊原因,未能在2018年7月19日上午11点前录入系统的,将未录入系统的申请人员名单及受理佐证材料,发给区房管局住房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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