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合同事务专题 > 合同违约专题 > 违约责任免责条款

违约责任免责条款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除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责任的条款,其所规定的免责事由即约定免责事由。对此,合同法未作一般性规定(仅规定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值得注意的是:免责条款必须在合同中明示做出,并且其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是合同有效的前提之一。免责条款不能排除当事人的基本义务,也不能排除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责任,免责条款必须不得违背法律规定和社会公益,也就是不能违背公序良俗,以免造成对相对人的不利。

免责条款无效的一般情形包括: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将免责条款订入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的;

(3)免责条款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4)免责条款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5)免除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所生责任的条款无效;

(6)免除根本性违约所生责任的条款无效。

最新修订:2024-02-1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