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价证券诈骗罪(刑法第197条),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有价证券诈骗罪只包含,使用变造、伪造的国库券和国家发行的有价证券。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亦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且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而使用有价证券,如不知是伪造、变造有价证券而使用的不构成犯罪。
预期收益也称为期望收益,是指如果没有意外事件发生时根据已知信息所预测能得到的收益。通常未来的资产收益是不确定的。不确定的收益可以用多种可能的取值及其对应的概率来表示,这两者的加权平均,即数学期望值,就是资产的预期收益。在投资理财中,预期收益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为过。它是进行投资决策的关键,输入变量计算。不对它做出估计,什么买卖决策、投资组合一切都免谈。它不仅对投资者重要,对于公司管理者来说,也同样重要,因为公司股票的预期收益是影响公司资本成本的主要因素,关系到公司将来选择什么样的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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