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一直是男方家长带的,女方父母不愿意带怎么办

湖北 - 十堰 子女抚养
1位律师回复

玉溪谈判法务

地区:湖北 - 十堰

离婚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双方均要求抚养的,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身心健康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另一方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对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考虑孩子的意愿。

2021-05-03 08:19:46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十堰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