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本案为一起因婚外不正当关系引发的赠予合同纠纷案件。原告AX(系原配配偶)诉被告BX(与原告配偶存在不正当关系的第三方),被告C某(系原告配偶,亦为赠予行为的实际行为人)。案件涉及被告C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基于与被告BX的不正当关系,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予BX,原告主张该赠予行为无效,要求返还财产。
原告AX在诉讼中主张,被告C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被告BX存在不正当关系,并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予BX,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被告BX辩称其接受赠予时不知C某已婚,主张善意取得。法院依法对赠予行为的性质、财产来源以及是否违反公序良俗进行了审理,并组织双方举证质证,最后双方在庭前达成和解。
经法院调解:被告B返还原告所受赠财产。
主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善意取得的例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处分规则)
其他案例:
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5/07/07 星期一 16:00:00
审理法院: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