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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某某交通肇事案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案件简介:
被告人袁XX在醉酒状态下驾驶小型轿车,于2021年1月30日0时15分许,在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XX路灯杆处撞击了正在施工的温XX和张XX,导致两人死亡。袁XX负事故主要责任,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9.4mg/100mL。事故发生后,袁XX自动投案,其家属代为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调解协议并进行了民事赔偿,获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代理律师:
袁XX的辩护人为孙欢,来自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办案经过:

  1. 袁XX于2021年1月30日被羁押并刑事拘留,随后在同年3月5日被逮捕。
  2.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对袁XX提起公诉,指控其犯交通肇事罪。
  3. 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材料。
  4. 袁XX在庭审中认罪认罚,其辩护人孙欢提出了罪轻辩护意见。

案件结果:
袁XX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刑期从2021年1月30日至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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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1/06/10 星期四 16:00:00

审理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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