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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是法院失信人但是前两年被骗几千元已经立案到现在一直没有消息我现在可以去公安局去查询吗?

ask****709 北京-东城区 受理范围咨询 2019.04.02 11:13:01 398人阅读

我现在是法院失信人 但是前两年被骗几千元已经立案 到现在一直没有消息 我现在可以去公安局去查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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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追讨债务的,主要有以下的流程:
1、收集对方欠债的证据、对方的身份信息(或对方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信息)。
2、向法院提交诉状立案。在起诉时,应该向法院提交诉状、证据、双方的身份信息(如是单位的,则应该提供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信息)。其中诉状和证据材料,都要提供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3、法院立案后按规定交纳诉讼费用。
4、由法院进行开庭审理,并进行调解或判决。
5、任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上诉,由上级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
5、对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可向法院申请执行。

2019-04-02 11:15:21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51850条

你好,需要承担责任,建议自首

2019-04-02 14:30:34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219136条

你好:根据具体情况 建议咨询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

2019-04-02 11:26:27 回复
地区:北京-海淀区 咨询解答:102672条

您好,建议。。。。。

2019-04-02 16:01:59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627条

您好,可以的

2019-04-02 14:13:16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25671条

你好,可以的

2019-04-02 11:31: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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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1088063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北京-西城区 咨询解答:102432条

您好,可以

2019-04-02 11:14:30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32294条

可以查询

2019-04-02 11:36:10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23621条

你好, 建议写明具体问题,才能提供帮助 可来电详询 由律师给您分析一下案情和证据、厘清法律关系并出具法律解决方案。

2019-04-02 11:47: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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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于报案的处理程序规定如下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第一百七十一条: 对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
对于在审查中发现案件事实或者线索不明的,必要时,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初查。
初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根据以上规定,公安机关对走失人员其近亲属报案的,要经过审查,对失踪时间、原因,失踪前的活动及表现等,经审查确定是否立案以及相应的侦查措施。只要人还没找到就会通过各种途径继续找。下落不明满四年,有利害关系人像提起宣告失踪人丧命,经过公示期宣告失踪人丧命,那裁判结果去公安局注销户口。 宣告丧命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时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宣告其丧命的法律规则。与宣告失踪规则的设计目的相比,宣告丧命主要解决失踪人的整个民事法律关系的状态问题,而宣告失踪则主要解决失踪人的财产管理问题。故宣告丧命重在保护被宣告丧命人的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宣告失踪则重在保护失踪人的利益。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于报案的处理程序规定如下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第一百七十一条: 对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
对于在审查中发现案件事实或者线索不明的,必要时,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初查。
初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根据以上规定,公安机关对走失人员其近亲属报案的,要经过审查,对失踪时间、原因,失踪前的活动及表现等,经审查确定是否立案以及相应的侦查措施。只要人还没找到就会通过各种途径继续找。下落不明满四年,有利害关系人像提起宣告失踪人丧命,经过公示期宣告失踪人丧命,那裁判结果去公安局注销户口。 宣告丧命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时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宣告其丧命的法律规则。与宣告失踪规则的设计目的相比,宣告丧命主要解决失踪人的整个民事法律关系的状态问题,而宣告失踪则主要解决失踪人的财产管理问题。故宣告丧命重在保护被宣告丧命人的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宣告失踪则重在保护失踪人的利益。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于报案的处理程序规定如下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第一百七十一条: 对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 对于在审查中发现案件事实或者线索不明的,必要时,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初查。 初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根据以上规定,公安机关对走失人员其近亲属报案的,要经过审查,对失踪时间、原因,失踪前的活动及表现等,经审查确定是否立案以及相应的侦查措施。只要人还没找到就会通过各种途径继续找。下落不明满四年,有利害关系人像提起宣告失踪人丧命,经过公示期宣告失踪人丧命,那裁判结果去公安局注销户口。 宣告丧命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时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宣告其丧命的法律规则。与宣告失踪规则的设计目的相比,宣告丧命主要解决失踪人的整个民事法律关系的状态问题,而宣告失踪则主要解决失踪人的财产管理问题。故宣告丧命重在保护被宣告丧命人的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宣告失踪则重在保护失踪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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