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借名建房法院将房产判给原告以居住事实
虽然你看到的是“居住事实”,但法官在判决书中认定的很可能是“居住事实+出资事实+身份资格”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判断。只要证据能够证明原告是房子的“真主人”,法院判给原告是符合法律精神的。
2026-02-10 10:45:48 回复
仅靠居住事实判房产归属有风险。居住可能有多种原因,不一定能证明借名建房。若对判决不服,可在规定上诉期内上诉,上诉时尽量收集新证据,比如建房出资的转账记录、与对方沟通借名建房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来证明借名建房事实,争取改判。
2026-02-10 08:16: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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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08:14:52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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