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符合特定情形且与工作相关受伤,通常可认定为工伤。如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事故伤害,这是典型的工伤情形。
(2)工作前后在工作场所,进行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或收尾工作受伤,也属于工伤认定范围。
(3)工作时因履行职责遭暴力等意外受伤、患职业病、因工外出因工作受伤或下落不明,同样可认定工伤。
(4)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伤害可认定工伤。还有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公共利益活动中受伤视同工伤。不过,是否构成工伤要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
提醒:工伤认定有严格程序和条件,不同案情认定结果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若在工作中受伤,应先判断是否符合上述列举的工伤情形,如符合可收集相关证据,像劳动合同、医院诊断证明、事故现场证人证言等。
(二)准备好申请材料后,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避免错过申请时效。
(三)在申请过程中,积极配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调查工作,如实提供信息。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1.工作时在工作场所,因工作受伤算工伤。
2.工作前后在工作场所,做预备或收尾工作受伤也算。
3.工作时因履行职责遭暴力伤害,属工伤。
4.患职业病是工伤。
5.因工外出因工作受伤或失踪算工伤。
6.上下班非本人主责的交通等事故受伤算工伤。
7.抢险救灾等维护公益受伤视同工伤。
是否为工伤由社保行政部门认定。
结论:与工作相关且符合特定情形受伤一般算工伤,是否构成需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
法律解析:根据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工作前后做预备或收尾工作受伤、因履行职责受暴力伤害、患职业病、因工外出因工作原因受伤或下落不明、上下班途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特定事故伤害等情况,通常属于工伤。同时,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活动中受伤视同工伤。不过,最终是否构成工伤,要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认定。如果遇到与工伤认定相关的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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