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39条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且需:
提前书面告知解除理由
提供考核不合格的客观证据
可以投诉。公司在试用期无故辞退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法》。你可先和公司协商,要求给出合理辞退理由并支付相应补偿。若协商不成,可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工作记录等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比如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2025-11-22 07:53: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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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2 07:53:01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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