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律师您好,我有个劳动合同的问题想咨询。我在今年三月份和一家中介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由于工作合同只有六个月,到8月底结束,公司要求必须工作到最后,不能提前辞职,然后每个月工资扣押了1200未发,说是如果六个月结束了最后统一发,如果没干到六个月,扣押的这部分就不给了。在7月31的时候,由于工作需要,我的合同需要延期两个月,我也签字同意了延期,在八月中旬的时候我又有了新的工作安排,于是提前一个月提出了辞职,到九月15号结束。现在中介以我没有工作到最后为由,拒绝支付扣押的工资,请问这种是否合理合法?
中介做法不合法。劳动合同中关于不能提前辞职及未干满期限就不发扣押工资的约定,限制了劳动者权益,违反法律规定。劳动者有辞职权利,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符合规定。可与中介协商要求支付扣押工资,协商不成,可收集合同、工资条等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申请仲裁。
2025-09-05 14:41:48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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