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17岁小孩,签了一份外卖合,没去上一天班,也没住一天,咋会有違約金
17岁小孩签订外卖合同后虽没上班、没住宿却面临违约金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合同效力层面
一般情况 :17岁的小孩如果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的外卖合同,如果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通常合同是有效的。如果该小孩不属于这种情况,那就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的合同效力待定,需要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才有效。
关于违约金条款 :如果合同本身有效,且合同里明确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当小孩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从合同约定角度可能会触发违约金支付责任。但在实际处理中,要考虑这种约定是否合理。
关于违约金的合理性
设立目的 :违约金设立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弥补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果小孩没去上班一天,也没住宿,通常不会给外卖公司造成实际损失。根据《民法典》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实际影响 :由于小孩没去上班、没住宿,没有让外卖公司产生额外的成本或者造成其他损失。比如,外卖公司没有因为小孩签订合同后未履约而产生人力、物力的额外投入,也没有产生预期利益的损失等,此时要求小孩承担违约金缺乏合理性基础。
应对建议
与对方协商 :可以让小孩及其法定代理人主动与外卖公司沟通,说明情况。告知对方小孩尚未开始工作和住宿,未给公司造成实际损失,从公平合理的角度,请求免除违约金。
寻求监管部门帮助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他们可以从中协调,促使外卖公司作出合理处理。
法律途径 :如果外卖公司坚持要求小孩支付不合理的违约金,小孩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认定违约金条款不合理并予以调整或撤销,因为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在没有实际损失的情况下要求支付违约金是不合理的。
关于您提到的17岁未成年人签订外卖合同后被要求支付违约金的问题,我帮您分析一下:首先需要明确的是,17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第19条,这类人群签订的劳动合同需要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父母)追认才有效。如果家长没有同意或事后没有追认,这份合同本身的法律效力是存疑的。具体到违约金问题,需要看几个关键点:
1. 合同是否约定了试用期或培训条款?如果没有实际用工,一般不存在培训费用损失。
2. 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否合理?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违约金通常只适用于两种情况:专项培训服务期约定和竞业限制。普通用工关系一般不适用违约金条款。建议处理步骤:
1. 先要求对方出示合同原件,仔细查看违约金的具体约定条款
2. 收集未实际用工的证据(如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
3. 可以通过平台或劳动监察部门协调处理目前来看,对方主张违约金的法律依据可能不足。建议先不要支付,可以书面说明合同效力问题并要求撤销。如果对方坚持索赔,可以寻求劳动仲裁或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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