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地区:重庆-城口县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设定之相关法律条文,侵犯财产罪中关于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为5000至10000元人民币不等。
而针对此类犯罪行为,司法机关一般会处以被告人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等相应刑罚;
若情节严重者,则可能被判处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然而,若行为人在他人明确要求返还财物之前,已经主动将所侵占之财物归还给受害方,或者在他人提出返还请求之后,仍擅自处置并赔偿损失,亦或是在他人提出返还请求后,虽擅自处分财物却随后进行了赔偿等情况下,均不应以侵占罪论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2024-05-24 17:41: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