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要退的,没结婚的话,在法律上这彩礼就属于非合法所得,但基于风俗人情,可以两家商量着只退一部分或干脆不退,毕竟是男方提出的退婚,对方在人情上说不过去。
【法律依据】
婚姻法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应当返还彩礼,但是考虑已经共同生活,应当根据情况酌情返还。
“男方要求退婚,可是女方已怀孕”,在这种情况下,彩礼可不予退还。彩礼,不是想退还就能退还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除了上述三种情况可以支持通还彩礼外,其他各种情形,不予支持退还。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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