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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形成敲诈勒索罪

尚* 广西-梧州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4.05.16 18:39:00 440人阅读

如何形成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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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若有人被指控犯下敲诈勒索罪,那么他/她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必要条件:
首先,犯罪行为侵害了国家、集体或者个人的财产所有权以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其它合法权益;
其次,从客观方面来看,罪行主要体现为行为人使用恐吓、威胁、要挟此类不法手段,以逼迫被害者交付财物的行为;
第三,作为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体,其身份可以是任何一个普通公民;
最后,从主观层面上讲,行为人必须对自己的行为持有明确的故意心态。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4-05-16 18:41:00 回复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9条的规定,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其中,最主要的特征是绑架行为必须具有强制性,即使被绑架人失去人身自由。敲诈勒索罪,是指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威胁、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基本结构是:行为人以不法所有的目的对他人实行威胁使对方产生恐惧心理,对方基于恐惧心理做出处分财产的决定,最后行为人取得财产。因此,高某的行为并没有实施直接的绑架行为,行为人并未实际控制被绑架人,被绑架人也未失去人身自由。故高某的行为只能定性为敲诈勒索罪,且其所实施的行为与一般的敲诈勒索罪有所不同,同时触犯了刑法诈骗罪的规定,但属于想象竞合,应从一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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