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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故意伤害罪律师费用是谁出

杨* 广西-北海 暴力犯罪辩护咨询 2024.05.16 11:40:00 395人阅读

蚌埠故意伤害罪律师费用是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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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通常而言,律师费由当事人自行负担。
我国的刑事诉讼制度则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积极配合下,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严谨流程,妥善解决被追诉者所涉及的刑事责任问题的一种司法实践活动。
刑事诉讼是由审判机关(即人民法院)、检察机关(即人民检察院)以及侦查机关(包括公安机关以及国家安全机关等)在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努力下,遵循法定程序来对待被追诉者所涉及的刑事责任问题的一种司法诉讼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基本原则,既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系列基础性法律规范,也充分彰显了刑事诉讼的内在客观规律和基本需求。
这些基本原则与刑事诉讼的核心目标和主要任务息息相关,起到了指引人类实现刑事诉讼过程中惩戒犯罪行为、维护人权价值追求的重要准则保证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2024-05-16 11:41:00 回复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上是对蚌埠市工伤待遇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你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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