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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如您因工作疏忽而为贵司带来了高达三万元的经济损失,您应以当务之急,主动将此情况如实向企业报告,并且诚实地承担起自身应负的责任。
至于详细的后续处理措施,这主要依赖于贵司内部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政策,同时亦需参照您个人与企业签署的劳动协议。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024-05-16 11:29:0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