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怎样认定行为呢?
又称集体,是指二人以上违背受害者意愿,强行发生的性行为。 是属于罪的范畴,附属于罪,作为罪的加重情节予以规定。
处罚规定:我国《刑法》第236条第三款规定,2人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实践中,情节的认定尚有不少争议,导致裁判结果不同,影响了法律统一适用的统一性。那么,在行为的认定上要注意什么呢?
一、的构成应以行为人有共同意思联络为主观必备要件。
通常认为,从主观要件来看,实施的各行为人必须有共同的故意,即行为人通过意思联络,意欲实施轮流奸淫行为。如果行为人之间没有共同的意思联络,则不构成刑法上的情节。但另外有观点认为,在特殊情况下,即便行为人之间没有共同的意思联络,只要实施了轮流奸淫的行为,亦应认定为。
二、的构成应以二人以上实施奸淫行为为客观必备要件。
在我国刑法中,属于情节加重犯,即只有在过程中具有情节的才构成情节加重犯。不是一种犯罪形态,不存在既遂、未遂的问题,只存在构成与否的情形。因此,对“”的正确理解就成为审理这类案件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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