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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调民政局亲属婚姻状况!亲属已经死亡

ask****987 吉林-通化 其他咨询 2017.11.17 11:50:16 243人阅读

想调民政局亲属婚姻状况!亲属已经死亡!麻烦你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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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因工死亡,用人单位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工亡待遇;如果非因工死亡,则要看用人单位是否对死亡的发生存在过错,有过错则担责,无过错不担责。

2017-12-14 12:51:04 回复


1、民事调解不同于判决,或者裁定。一般只要制作调解书后盖章,并送达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就立即生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2、并不是所有的调解结果都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不满法定婚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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