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理律所创始人,专注婚姻家事办理案件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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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丽律师,北京首批专业从事婚姻家庭业务的律师,专注婚姻家庭案件15年,致力于婚姻家庭房产法律服务领域的研究和实践。赵丽律师在婚姻家庭法律领域非常精通,擅长离婚财产分割、离婚抚养权以及离婚或继承案件中特殊房产的处理;尤其擅长涉外离婚诉讼,曾代理过港澳地区、美国、日本、新加坡、法国、泰国、新西兰、加拿大以及澳大利亚等国家的涉外离婚案件。赵丽律师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具备心理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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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辉良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执业十17年,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为婚姻、房产、遗产继承、合同等领域专业律师,曾为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律师,在盈科律所多年被评为优秀律师,所办理的案件曾在北京电视台报道,为了更好的服务每一位当事人,祝辉良律师组建了北京专业民商律师团队,帮助数千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问题,获得当事人一致好评。执业原则:用心服务,无愧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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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金雅律师担任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财产保护法律事务部主任,2018 年9 月,入选全国律师协会青年领军人才。 此外还担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与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女律师联谊会委员。付律师曾在法院系统工作,从事律师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诉讼领域,具有十年以上丰富的诉讼经验,尤其对于离婚纠纷、继承纠纷、房产纠纷等民商事案件具有丰富多样的处理经验,并 习惯于从法官角度、法官思维出发,把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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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为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只要你们双方自愿,不需要理由带上相关手续和证件,到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即可。 诉讼离婚,是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达不成协议时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形式,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只要你们夫妻感破裂,不管什么原因法院都会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你好 首先 你可以提出离婚 第二如果孩子生下来之后 你可以找他要小孩的抚养费 第三 关于口头的借款 你如果有其他证据能证明是借款 可以要,但是如果没有其他证据对方也不承认的话,很难 第四 房子和你没有关系 第五 关于赔偿 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的条件。上述回答只是根据你的提问所回答的,你如果确定好了要离婚 最好到律师事务所来详细咨询。
因为女方在怀孕期间,是属于法定特殊时期,女方在这个时期受法律保护,这个时候只要女方不同意离婚,男方就很难离掉婚。当然这个时候女方是可以提出离婚的,女方不受限制。女方只要有证据证明男方存在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法院就有很大的机率判决男女双方离婚。
婚前协议是指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为结婚而签订的、于婚后生效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协议。一般用于避免离婚纠纷或者一方意外死亡时产生的财产纠纷。那么,婚前协议应该怎么写,婚前协议有法律效力吗?需不需要办理公证呢?
在我国《民法典》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那么,法律上规定的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到底包含哪些人?法律还规定了哪些不应结婚的情形呢?接下来请看律图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
事实婚姻指的是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形成的事实上的婚姻关系,这种婚姻关系没有进行结婚登记。那么,事实婚姻如何离婚?法律又如何认定事实婚姻,事实婚姻解除时,财产又该如何让分割呢?
军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捍卫国家和人民的尊严,有时需要“舍小家顾大家”,但是,军婚“小家”问题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那么在我国,军人的结婚年龄、条件、程序是否和普通民众一样,军人结婚需要向部队申请吗?法律对军婚有没有什么特别的规定呢?
结婚不仅要符合法定的结婚条件,还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需持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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