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或者第二审程序审理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的审限。审限自决定再审的次日起计算。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五十九条、迹叮管顾攮该归双害晶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根据高法、高检、公安部关于刑事诉讼法具体应用的有关规定,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但是,何为“严重疾病取保候审”?法律至今没有明确而统一的标准,以致在司法实际操作中产生了下述两种不良现象。
一、自我解释 对什么样的疾病才算是严重这一问题,你有你的理解,我有我的说法。于是,身患严重疾病,可以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依法取保候审,致使病情不断恶化,甚至因病而亡者有之;而疾病未达严重程度却予以取保候审,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甚至再次危害社会者也有之。
二、违法操作 由于法律对“严重疾病”缺乏统一的执行标准,使少数司法败类有了空子可钻。只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疾病,又与办案人员或其亲友构成某种利益关系,则不论病情是否严重,均取保候审。相反,即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患疾病已经非常严重,但与办案人员没有利益关系,甚至彼此存在隙怨,都不能取保候审。为什么敢于违法操作?因为办案人员心存侥幸:标准不明、难以查证。因此,对“严重疾病”实行明确而统一的执行标准,已是迫在眉睫。
职务侵占的违法行为刑法中是如何规定的呢,究竟刑法中是如何定义职务侵占罪的呢,今天介绍职务侵占罪司法解释的有关知识,那么最高院职务侵占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职务侵占罪无罪是怎么辩护的,以及最新职的务侵占罪量刑规定了什么,来了解一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刑事案件中我们有自己的代理律师,代理律师就是可以代表当事人进行法律活动的代理人。那么刑事辩护代理词怎样写呢?代理词与辩护词的区别是什么,刑事辩护人和刑事代理人有什么区别,以及代理辩护的主体是什么?快来了解一下吧!
笔录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十分重要,在诉讼过程中又有谈话笔录,那么笔录是否可以作为书证呢,辨认笔录相关签字规定具体内容是怎样的,以及辨认笔录有关法律规定的具体规定都有哪些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今天来介绍盗窃罪诉讼的法律常识,那么盗窃罪法律条文规定有哪些,盗窃罪数额司法解释是什么,盗窃罪情节严重处罚规定是什么,以及盗窃罪的主观方面内容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下面为你详细解读,来了解一下吧!
辩护意见是诉讼过程中的司法文书,那么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怎么写,故意伤害辩护意见怎么写,危险驾驶罪辩护意见怎么写,那么辩护意见与辩护词的区别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