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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行政诉讼的不作为

杨* 云南-昆明 行政诉讼咨询 2022.08.01 05:36:05 437人阅读

如何认定行政诉讼的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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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起诉行政机关的不作为
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但不是所有不作为都可以提起诉讼,只有行为是针对特定人作出时才能要求行政机关履行职能。若当事人对某个条例或规范不服,则不能以行政机关失职为由单独提起诉讼。因此,起诉行政不作为的只能是该行为牵扯到的利害关系人。
2、诉讼时效和诉讼请求
不作为诉讼与一般诉讼不同的地方在于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去诉讼,更不知道应该诉讼的内容。
(1)如果行政机关应当履行而没有履行而导致当事人利益受到损害时,公民可以在任意时间内提起诉讼,但是最长不能超过自知道行政机关不作为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否则将会错过维护权利的最佳时机。
(2)根据法律规定,公民在提出申请事项时,行政机关即使不批准也要给其书面答复。因此,如果公民在法定的时间内没有受到行政机关的任何回应,当事人可以先向行政机关询问情况,仍不予答复则可以在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诉讼。
(3)当事人在提起诉讼后,可以请求行政机关履行职能,需要提出申请的公民可以补充资料后再次申请。但如果当事人已经没有履行的需要,则可请求行政机关赔偿当事人因不作为而遭受到的财产损失。

2022-08-01 05:37:05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可以的
行政是指不履行法定职责,但不是所有都可以提讼,只有行为是针对特定人作出时才能要求履行职能。若当事人对某个条例或规范不服,则不能以失职为由单独提讼。因此,行政的只能是该行为牵扯到的利害关系人。
2、诉讼时效和诉讼请求
诉讼与一般诉讼不同的地方在于我们并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去诉讼,更不知道应该诉讼的内容。
(1)如果应当履行而没有履行而导致当事人利益受到损害时,公民可以在任意时间内提讼,但是最长不能超过自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否则将会错过维护权利的最佳时机。
(2)根据法律规定,公民在提出申请事项时,即使不批准也要给其书面答复。因此,如果公民在法定的时间内没有受到的任何回应,当事人可以先向询问情况,仍不予答复则可以在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讼。
(3)当事人在提讼后,可以请求履行职能,需要提出申请的公民可以补充资料后再次申请。但如果当事人已经没有履行的需要,则可请求赔偿当事人因而遭受到的财产损失。
3、典型的行政
生活中有一些典型的行政,小编为大家总结了五大类型:
(1)行政信息公开:有公开政府信息的义务,诸如我们熟悉的政府公费明细、政策实施的具体情况、行政许可所需的资料等等,若以各种原因不公开,则属于行政;
(2)行政许可:需要申请的行政许可,不作任何答复,也不提供申请所需的资料,造成当事人损失;
(3)行政处罚:现实中存在着与违法者相互勾结,例如:不拆除违法建筑、不查除违法产品、不给与违法者行政处罚等行为;
(4)行政赔偿:给他人造成损失需要赔偿,但以各种借口不赔付;
(5)行政给付:不及时给公民发放、私吞抚恤金、保险金等社会福利。
公民遭遇行政时,可以提讼或申请复议,但更需要公民增强法律意识,才可以避免自己的权利在不经意间受到损害。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
(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撤销给国家社会利益造成损失,或者判决履行没意义,或者被告改变行政行为后原告仍然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的r《行政诉讼法》r第七十四条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rr (一)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rr (二)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rr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需要撤销或者判决履行的,人民判决确认违法:rr (一)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rr (二)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rr (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判决履行没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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