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甘肃法律咨询 > 白银法律咨询 > 白银学校侵权法律咨询 > 就是我想转学,可以让学校不知道我转哪里了吗?

就是我想转学,可以让学校不知道我转哪里了吗?

ask****460 甘肃-白银 学校侵权咨询 2022.07.30 05:47:25 432人阅读

就是我想转学,可以让学校不知道我转哪里了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白银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白银损害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1335947102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甘肃-兰州 咨询解答:96975条

你好,不可能

2022-07-30 11:12:01 回复

下面我们就针对民办学校股份转让问题回答如下
二、深入仔细分析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54条规定:“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1、本条是《民办教育促进法》对民办学校变更举办者情形的明确规定。所谓“举办者的变更”,就是在办学过程中,出资人收回出资,不再做举办者。这条规定实际上是为民办学校举办者设计了一个退出机制。
2、本法条为举办者变更设定了三个必经程序。
首先,必须由举办者提出。举办者的变更必须是举办者的自愿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剥夺举办者办学的权利。法律规定由举办者提出变更请求,正是为了保护学校举办者的权益不受侵犯。
其次,要进行财务清算,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是民办学校的决策机构,决定涉及民办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学校举办者的变更也在其职权范围中。当学校举办者自己提出不再办学,牵涉到其办学出资可否收回的问题。如果提出不办学的举办者将这部分出资依法转让给民办学校的其他举办者,或者转让给其他组织或个人,由接受转让的组织或个人的来担任学校的举办者,应该是可以的。因为这样做不会给学校的资产带来影响,学校的办学资金不会因举办者收回出资而减少。所以,这里规定财务清算的目的正是为了保证学校资产不因举办者的变更而发生流失。
第三,要报审批机关核准。“核准”相对于“批准”来讲,更尊重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的意见。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人身损害赔偿法
35500人阅读

人身损害赔偿是最为常见的诉讼案由之一,人身损害赔偿法都有哪些具体规定呢,那么身损害赔偿法全文内容有哪些,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规定是什么,以及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校园欺凌
929042人阅读

当今社会,校园欺凌的案件数不胜数,甚至有很多学生因为遭受到了校园欺凌而无法忍受,跳楼自杀,结束了年轻的生命,当校园欺凌这种事件逐渐走入了人们的视野之后,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关注,遭遇校园欺凌该怎么办才好呢?

受教育权
424795人阅读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每一个小孩都是可以享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这在我国有明确的规定,无论是任何人都不可以随意剥夺公民的受教育权,那么我国对于受教育权的法律规定究竟是什么呢?这个问题,请看下文详细介绍。

损害赔偿
9569人阅读

现实生活中,如果他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要求损害赔偿,这在我国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说到损害赔偿,大家知道损害赔偿标准是多少吗?下面就由小编来为大家介绍损害赔偿的知识。

老师打学生
878836人阅读

近年来,各地发生了很多老师打学生的情况,有的学生甚至会被老师达成在重伤。那么,老师打学生的行为是否违法呢?在这样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如何来追究老师的责任。律图为您详细介绍。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