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襄阳法律咨询 > 襄阳欠款追讨法律咨询 > 他不付款,法院执行了,法院查封了我的账户,后来我联系他,他也不还款,怎么办,我能不能报警?

他不付款,法院执行了,法院查封了我的账户,后来我联系他,他也不还款,怎么办,我能不能报警?

ask****556 湖北-襄阳 欠款追讨咨询 2022.07.27 20:36:45 471人阅读

他不付款,法院执行了,法院查封了我的账户,后来我联系他,他也不还款,怎么办?我能不能报警?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襄阳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襄阳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9799条

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欠款多少

2022-07-28 11:35:38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股权查封和冻结的区别 1、查封,是对不动产或者体积较大且难以移动的财产加贴封条,原地封存,不准被执行人移动或者处分的一种限制性措施。 2、冻结,即无形的财产权益采取的禁止转移、使用和处分的一种限制性措施,如被执行人的存款、资产、债权所采取的强制措施。 二、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人民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如果只是登记查封,防止过户的,车主本来就可以继续使用的。如果是直接扣押查封的,这车怎么又会跑出来的如果是当事人偷偷开出来的,情况紧急时,应当选择先报警,然后再联系法官,或委托警方联系。本人既然参加了诉讼,必然会有某一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法条链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