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批捕审查批捕指的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逮捕人犯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审查批示的活动。中国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人犯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审查批捕是逮捕程序的中心环节。1人民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逮捕人犯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后,应在3日内作出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或补充侦查决定。公安机关对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可以要求复议。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捕中,如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应通知予以纠正。
逮捕应当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是逮捕的证据条件、事实条件和前提条件。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这一条件包含下列含义:一是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这就要求查明发生的事实必须是构成犯罪的事实,而不能是其他事实,同时犯罪事实的存在已有一定证据加以证明;二是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三是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如果一个犯罪嫌疑人有数个犯罪行为,只要有证据证明其中一个就符合“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一条件的要求。
(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是逮捕的量刑条件、罪责条件或称之为法律条件。逮捕作为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应当是适用于性质严重的犯罪分子,因此法律上规定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才适用逮捕,而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适用逮捕。(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这是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方面考虑的。这就是说,如果仅具备以上二个条件,尚不能逮捕,还要看是否有逮捕必要。这一条件一般主要从以下二方面来审查:一是案件性质是否严重、是否恶劣;二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自身情况、主观恶性的大小。如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已经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的,就不应逮捕,而应采用较轻的强制措施。
合同的订立是指两方以上当事人通过协商而于互相之间建立合同关系的行为,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各方协商后所确定的合同主要条款以及相关的协议。
法律上有很多概念是十分相似的,比如订金和定金,这两者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非常的相似,人们也常常会把这两者进行混淆,无法做一个准确的区分,下面律图小编为大家讲解订金的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阅读。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不知道其实合同交易中双方当事人还要缴纳一定的印花税,至于印花税税率,想必大家就更不清楚了。针对这个问题,律图小编下文整理了合同印花税税率的相关知识,供大家了解。
当今社会,很多情况下都是会涉及到签订合同的,而合同到期之后,如果一方当事人还想要继续签订合同时,就可以递交续签合同申请书告知对方。下面律图小编为大家带来了续签合同申请书范本,供大家参考。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