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所述的保险一种为机动车强制保险,俗称“交强险”,一种为第三者责任保险,俗称“商业险”,二者在理赔上具有很大的不同。对于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不须分事故责任,予以全额赔偿(但事故方无责的情况下,只承担10%的赔偿责任)。而商业第三者险,依据事故认定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交强险必须投保,而商业第三者险自愿投保。如对解答满意,请采纳
您好,针对您的交通事故赔偿超过交强险限额怎样做问题解答如下,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三)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四)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五)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属于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应根据《民法通则》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视具体情况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
(七)属于不能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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