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保障金;差额不足一人的,按差额比例计算缴纳。用人单位安排一名盲人按2人计算。 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具体缴纳标准,请详询当地残联或地税局。
2021-01-17 20:36:01 回复专业解答用人单位应缴纳的残疾人士就业保障费,根据公式计算:保障金=(在职员工总人数×规定的残疾人就业比率-实际残疾人就业人数)×员工年均工资。计算时,需考虑劳务派遣人员,并以签署劳动合同人数为准。工资未超当地平均工资两倍,按实际工资计算;超过则按平均工资两倍计算。社会平均工资以统计部门发布的城镇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准。
专业解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依法对未按法规安置残疾员工的单位征收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各级政府和机构有责任确保资金用于保障残疾人基本权利,并接受社会各界援助。
专业解答他有时被派遣到用人单位干一个月的活,有时甚至一个月都闲着。9~11月连续3个月,张某都没有工作,张某要求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生活费,遭到拒绝,张某不服,遂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专业解答第七条 各单位应按在职员工总数(指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计划外用工的总和)1、5%以上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录用一名盲人和重残人(以残疾人证一级残为准)可作录用二人计算。由企业投资兴办的福利企业安置残疾职工可计算入该企业的比例。
律师解析 根据《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障残疾人就业义务。 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第九条,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 应当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律师解析 根据《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障残疾人就业义务。 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第九条,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 应当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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