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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加重犯与既遂犯罪有何不同
情节加重犯的特征,是指出现了基本构成条款不能包括而为加重刑罚条款所特别规定严重情节或严重后果。这种严重情节或严重结果,既是加重犯成立的要件,又是加重构成犯要件齐备的标志。因此,加重犯只有构成与否的问题,没有既遂与未遂的问题。从犯罪构成要件是否齐备这个角度,可以分以下三种情况分析:1.未发生加重情节时,没有情节加重犯中加重犯的构成要件,不成立情节加重犯;2.发生了预期的加重情节,即使基本犯未遂,结果加重犯的构成已经齐备,成立情节加重犯的既遂而不是未遂;3.发生了未预期的加重情节,仍然符合情节加重犯的构成,是情节加重犯的既遂而不是未遂;预期的情节结果未出现的,可以从量刑情节上酌情予以考虑。(二)轮行为的认定
专业解答犯罪既遂是量刑情节,是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我国刑法分则具体条文所规定的特定故意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实际上就是特定故意犯罪的既遂形态。因此,对故意犯罪的既遂犯,应当直接按照该刑法分则具体条文所规定的刑罚规格量刑。
专业解答伪造加油卡犯罪的既遂与未遂应当是根据犯罪结果有无发生的进行判断,如果说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相关的犯罪行为,但是犯罪的结果没有得逞的情况之下,就会导致是属于犯罪未遂的状态,这主要指的就是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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