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现在的很多的公司经营都有法人、法人代表等等,作为法人代表行使的民事权利都是依法行使的,同时作为法人代表还需要承担很多的责任和义务,由此可见作为法人代表是有一定的风险的,同时公司法人代表的授权和担任十分重要,对自身对公司都有着一定的影响力,那么公司法人代表一般是谁担任呢
一、公司法人代表的担任
1、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的法律概念。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就不能产生法人代表。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个。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职责范围内代表法人对外进行活动,他的行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动,而是对法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
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法人代表”是指代表企业法人行为的自然人。
二、法人代表的责任和义务
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
2、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资瑕疵),其亏损责任应由法人自己承担,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当然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如有失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应给予行政处分时除外;
3、个人独资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负债时,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不需股东个人承担,成立时有出资瑕疵的情形除外。
三、法人代表有三大类型
1、法定代表人其行为无需另外的确认和授权,即可被认为是法人的行为。
2、法定代理人即根据法律规定,在特定条件下,通过一定手续或外在表现形式,其行为视为法人的行为,如法人终止时的清算组。
3、授权代表根据书面或者非书面协议,或者根据民法表见代理的形式,其行为被视为法人的行为。如聘请之律师,法人营业时的营业员,销售代表、总经理等。法人代表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可以法定确认或者是授权代表都可以,而公司法人代表一般是谁担任是由法人的内部规定指派的法人,在享受公司法人代表赋予权利的同时又必须承担一些责任和义务,而且所能享受的权利只能在授予职责范围内行使,同时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同场合的多种多样的,法人代表有失职行为的也会受到法律追究或者是处分。
专业解答法定代表人的任免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法定代表人通常由董事局主席、执行董事以及总经理等职务出任。作为法人机构的代表人物,法定代表人在行使民事行为以及参与民事诉讼过程中,其身份具有特殊性与唯一性。值得注意的是,法定代表人必须为自然人,并且仅在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及民事诉讼活动期间,方能享有此种特定身份。
专业解答破产程序开始后,破产企业的原法人代表不会继续担任原职,而是会有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负责破产企业的财产管理、处分、业务经营以及破产方案的拟定和执行等事务。清算组代表破产企业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并在这些程序中维护破产企业的合法权益。清算组应当对破产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清算组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破产企业的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清算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专业解答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与司法诉讼。代理人可以是法律专业人士,也可以是债务人的亲朋好友,或者是由社会团体、债权人单位推荐的人,甚至是经过法院特别许可的普通民众。这些代理人会为了债权人的权益发声,确保破产程序的公正与透明。
专业解答表见代理的法律责任归属是一个复杂问题。一般来说,无权代理的后果应由代理人承担。但如被代理人知道或应知代理人无权代理而未制止,也需担责。 第三方若明知代理人无权代理仍进行交易,同样需对后果负责。因此,在表见代理中,代理人、被代理人和第三方均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具体归责需视情况而定。
专业解答根据《公司法》,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并需依法登记。变更法定代表人也需按程序登记。解读如下:首先,法定代表人的确定依据公司章程,非直接由法律指定。其次,股东会负责选任法定代表人,范围限于董事长、执行董事和经理,选定后需在公司章程中明确。最后,法定代表人必须经合法登记,变更时亦需按规定程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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