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向死者的配偶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六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你不知道死者和他配偶之间存在婚姻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就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要求付款。
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除非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么死者生前的债务应由其他继承人负责偿还。因此,债权人还可以要求死者的继承人及家庭成员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清偿死者债务。
其他人愿意偿还的,则向愿意偿还债务的人追讨。
1、看欠条落款日期,如到对方起诉为止超过两年,那已超过诉讼时效,去法院应诉以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应驳回其诉请.
2、可以对笔迹申请鉴定,你们提供检样与对方欠条一起进行鉴定.如不是你父亲笔迹,可以反诉他们要求赔偿.
3、如是你父亲笔迹而且没过时效的话,那只能在你和你母亲在你父亲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
如果你放弃了遗产其实一样也要你母亲还得.这应该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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