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期的期限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在服务期超过劳动合同的期限时,可以延长劳动合同的期限至服务期终结。首先得确认自己获得的培训是否属于专项培训,由于缺乏相关信息,笔者不作过多判断。这种单独订立的期限往往会与劳动合同中签订的期限相冲突,从而引发争议。服务期是得到用人单位和接受培训员工双方签字确认的,具有相当的法律效力。在实践中,一般都是先签订劳动合同,后签订涉及服务期的培训协议,所以从双方的意思推敲上应该赞成按照服务期约定的期限履行。虽然服务期协议通常依赖劳动合同关系而存在,但简单地靠劳动合同否定服务期是不对的。
服务期的期限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在服务期超过劳动合同的期限时,可以延长劳动合同的期限至服务期终结。首先得确认自己获得的培训是否属于专项培训,由于缺乏相关信息,笔者不作过多判断。这种单独订立的期限往往会与劳动合同中签订的期限相冲突,从而引发争议。服务期是得到用人单位和接受培训员工双方签字确认的,具有相当的法律效力。在实践中,一般都是先签订劳动合同,后签订涉及服务期的培训协议,所以从双方的意思推敲上应该赞成按照服务期约定的期限履行。虽然服务期协议通常依赖劳动合同关系而存在,但简单地靠劳动合同否定服务期是不对的。
担保合同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
所谓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该合同的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权利人承认后才能生效。
合同的不成立是指当事人未就合同的主要条款未达成合意,如未作出承诺,或未就法定的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的合同达成书面的协议。那么,合同不成立有哪些情形?合同不成立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合同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的本质是一种合意,合同成立就是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达成合意。那么,合同成立就一定生效吗?合同成立的要件有哪些?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是什么?
赠与协议又称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协议。我国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协议是不能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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