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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你说的是没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这种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种情况要维权,必须要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厂牌,考勤记录,工资条,工资发放记录,请假条,处分书,同事证言等都可以作为证据。
2020-08-30 19:40:1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