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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与定金同时出现在合同中如何认定?

ask****705 陕西-西安 合同效力咨询 2020.06.08 17:13:44 369人阅读

预付款与定金同时出现在合同中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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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咨询的问题比较专业、复杂,根据具体情况,请把有关材料提供给律师,由律师审阅,帮助分析案情,没有看到材料作出的解析可能有误差!

2020-06-08 20:53: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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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合同约定

2020-06-08 18:22: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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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什么案情

2020-06-08 17:27: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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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适用定金罚则,只是履行合同的担保。预付款则是在提前履行合同。方便把问题说清楚些吗?

2020-06-08 18:30:22 回复
地区:陕西-西安 咨询解答:4474条

你好,是对同一笔款项,即约定为预付款又约定为定金了吗?

2020-06-08 17:31: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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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否是对同一事项做的约定

2020-06-08 17:20: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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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的犯罪预备与犯罪中止怎么认定问题解答如下, 中止可以成立于犯罪的各个阶段,是犯罪中止犯罪预备。主观放弃而未着手。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犯罪行为未着手。“制造条件”在司法实践中具体表现为调查犯罪场所与被害人行踪、出发前往犯罪地点或者守侯被害人的到来,准备工具:1主观为了犯罪2客观实施了预备3未能着手犯罪4被迫停止另外这里算中止。犯罪预备阶段存在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两种停止形态、事先清楚实行犯罪的障碍、勾引他人参加犯罪等等。犯罪预备行为表现为准备工具或者制造条件,有些犯罪还可以发生在既遂之后。犯罪预备四个条件,是指为了犯罪,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情形、诱骗被害人前往犯罪场所,是犯罪预备、制造条件


一、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主要在于:

1)定金从其性质上看是一种债的担保方式,是基于主合同所产生的从合同,主要功能在于担保主合同的履行,其给付并不构成合同的履行;而预付款的给付从性质上看是一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即一方自愿提前履行合同义务,交付部分或全部合同价款。

2)定金具有制裁作用,当一方违约时,将导致丧失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在制裁违约方的同时,定金还发挥着补偿守约方的功能;预付款因其性质属于履行合同义务,无论是给付预付款方违约还是收取预付款方违约,都不会发生双倍返还或直接丧失的法律后果。

3)定金的数额在法律上有上限限制,即其最高比例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预付款因其实质为一方自愿提前履行合同义务,交付标的款,故其并无比例限制,可由当事人自由协商约定。
二、适用定金罚则的注意事项审判实践中,适用定金罚则时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非因合同当事人一方的过错而导致合同的不能履行,比如说是不可抗力,或者是因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及先履行抗辩权等原因而导致不能履行合同,此时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2)在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应区别对待适用定金罚则。《民法通则》、《合同法》及《担保法》均仅提到在一方不履行债务时可适用定金罚则,但不完全履行合同时能否适用定金罚则则没有规定。只有在一方不完全履行的合同的行为将导致根本违约,致使另一方的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况下,方可适用定金罚则。(
3)在双方均违约的情况下,应都不具有请求适用定金罚则的主体资格,不能适用定金罚则。但也有例外,若在一方有重大违约行为而致根本违约,另一方仅有轻微违约行为,在此情况下,不适用定金罚则,有失公平,也有违诚实信用原则。


一、如何区分定金与预付款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主要在于:
(一)定金从其性质上看是一种债的担保方式,是基于主合同所产生的从合同,主要功能在于担保主合同的履行,其给付并不构成合同的履行;而预付款的给付从性质上看是一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即一方自愿提前履行合同义务,交付部分或全部合同价款。
(二)定金具有制裁作用,当一方违约时,将导致丧失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在制裁违约方的同时,定金还发挥着补偿守约方的功能;预付款因其性质属于履行合同义务,无论是给付预付款方违约还是收取预付款方违约,都不会发生双倍返还或直接丧失的法律后果。
(三)定金的数额在法律上有上限限制,即其最高比例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预付款因其实质为一方自愿提前履行合同义务,交付标的款,故其并无比例限制,可由当事人自由协商约定。
二、适用定金罚则时应注意哪些问题适用定金罚则时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非因合同当事人一方的过错而导致合同的不能履行,比如说是不可抗力,或者是因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及先履行抗辩权等原因而导致不能履行合同,此时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二)在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应区别对待适用定金罚则。《民法通则》、《合同法》及《担保法》均仅提到在一方不履行债务时可适用定金罚则,但不完全履行合同时能否适用定金罚则则没有规定。所以,只有在一方不完全履行的合同的行为将导致根本违约,致使另一方的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况下,方可适用定金罚则。
(三)在双方均违约的情况下,应都不具有请求适用定金罚则的主体资格,不能适用定金罚则。但也有例外,若在一方有重大违约行为而致根本违约,另一方仅有轻微违约行为,在此情况下,不适用定金罚则,有失公平,也有违诚实信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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