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万秀区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万秀区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医疗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等级不同,赔偿的费用也不同。万秀区医疗事故赔偿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万秀区医疗事故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万秀区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1、因医疗事故有人身损害但未致残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医疗费+康复费+整容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补助伙食费+营养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康复费: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整容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误工费: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的,误工费参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无固定收入,能举证证明其所从事的行业的,误工费参照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4)无固定收入,无法举证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且无法确定所从事的行业的,误工费按上一年度万秀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护理费:

(1)住院护理的,护理费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计算

(2)出院后的护理,护理费按照120元/天计算,结合护理依赖系数、护理年限和护理人数确定

交通费:

(1)市内

交通费=30元/天×门诊次数或者住院天数

(2)市外

乘坐长途汽车、火车等交通工具,按照交通费发票据实计算,但不得超过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住院补助伙食费:住院补助伙食费计算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住宿费:住宿费计算标准为每人每天330元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具体金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医疗事故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2、因医疗事故致残但未死亡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因医疗事故有人身损害但未致残赔偿项目相关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鉴定费

残疾赔偿金:

(1)60周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伤残系数

(3)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鉴定费:根据实际发生的人身损害伤残程度鉴定费用并结合票据据实计算

3、因医疗事故死亡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因医疗事故有人身损害但未致残赔偿项目相关费用+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

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死亡赔偿金:

(1)60周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

(3)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万秀区医疗事故赔偿项目

1、因医疗事故有人身损害但未致残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医疗费+康复费+整容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补助伙食费+营养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2、因医疗事故致残但未死亡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因医疗事故有人身损害但未致残赔偿项目相关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鉴定费

3、因医疗事故死亡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因医疗事故有人身损害但未致残赔偿项目相关费用+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


万秀区医疗事故计算方式

一、万秀区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981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39703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7433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2438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658元;

6、上年度各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75181元

(2)采矿业76004元

(3)制造业77684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16929元

(5)建筑业73554元

(6)批发和零售业77863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03193元

(8)住宿和餐饮业43314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15708元

(10)金融业151295元

(11)房地产业86961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2129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13790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63285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55626元

(16)教育88085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115536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89556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97756元

二、万秀区医疗事故赔偿计算方式:

1.医疗费

医疗费=已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康复费

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3.整容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

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4.误工费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因误工实际减少的收入

(2)无固定收入的,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的

误工费=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元/年)÷365(天)×误工时间(天)

(3)无固定收入,能举证证明其所从事的行业的

误工费=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65(天)×误工时间(天)

(4)无固定收入,无法举证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且无法确定所从事的行业的

误工费=上一年度万秀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5(天)×误工时间(天)

误工天数:门诊:医治时间+医嘱休息时间(门诊1次按照误工1天计算)

住院:住院时间+出院后医嘱休息时间(医嘱休息期间定残的,可以计算至定残前一天)

5.护理费

(1)住院护理

护理费=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住院天数×护理人数

(2)出院后的护理

护理费=120元/天×护理依赖系数×护理年限×365天

6.交通费

(1)市内

交通费=30元/天×门诊次数或者住院天数

(2)市外

乘坐长途汽车、火车等交通工具,按照交通费发票据实计算,但不得超过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7.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天)×住院天数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合理部分),也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范畴

8.营养费

(1)未涉残

营养费=20元/天×住院天数(不超过500元)

(2)涉残

营养费=5000元×伤残赔偿指数

9.住宿费

住宿费=330元×天数

10.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2)受害人在60-75岁之间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伤残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12.丧葬费

丧葬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

13.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5岁之间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14.被扶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2)被扶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3)被扶养人在60-75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4)被扶养人在75周岁以上,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5)被扶养人有数人时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15.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在受害人遭受严重的人身伤害,致残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在精神上遭受巨大创伤,并基于此而要求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一定数额的赔偿,具体金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医疗事故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16.鉴定费

根据实际发生的人身损害伤残程度鉴定费用并结合票据据实计算

以上内容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仅作参考,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该万秀区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万秀区律师

50秒前

法院错判申诉的流程是怎样的?

封云凯律师 最近回复:

如果认为法院的判决存在错误,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诉来寻求纠正,以下是一般的申诉流程: 准备阶段 收集证据材料 - 全面收集能够证明原判决可能错误的相关证据,比如新发现的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等。这些证据要与案件事实紧密相关,且能够对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或适用的法律产生影响。 - 整理原案件的所有材料,包括判决书、裁定书、庭审笔录、证据清单等,以便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和原判决的依据。 撰写申诉书 - 申诉书应清晰地写明申诉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 - 详细阐述申诉的请求,即希望法院对原判决作出怎样的改变,例如撤销原判、重新审理、改判等。 - 重点说明申诉的事实和理由,结合收集到的证据,指出原判决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审判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错误。语言要准确、逻辑要严密。 确定申诉管辖法院 一般规定 - 申诉通常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提出。如果是基层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一般向该基层法院申诉;如果是中级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向中级法院申诉。 - 对于一些特定类型的案件,法律可能有特殊的管辖规定。例如,对于死刑复核案件的申诉,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 越级申诉 - 如果当事人认为向原审法院申诉无法得到公正处理,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但越级申诉时,上级法院可能会将申诉材料转交原审法院处理。 提交申诉材料 提交方式 - 可以亲自到法院的立案庭或申诉接待窗口提交申诉材料,也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将申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寄送到法院指定的收件地址。邮寄时要注意保存好邮寄凭证。 材料要求 - 提交的申诉材料应一式多份,具体份数根据法院的要求确定。除了申诉书和证据材料外,还可能需要提供申诉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等。 法院审查 形式审查 - 法院收到申诉材料后,首先会进行形式审查,检查申诉书的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材料是否齐全等。如果材料不完整,法院可能会通知申诉人补充材料。 实质审查 - 对于符合形式要求的申诉,法院会进行实质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申诉的事实和理由是否成立,是否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等。 - 法院可能会调阅原案件的卷宗,对案件进行全面复查。在审查过程中,法院也可能会听取申诉人的意见,要求申诉人进一步说明情况。 处理结果 驳回申诉 - 如果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申诉理由不成立,会以裁定或通知的形式驳回申诉。 决定再审 - 如果法院认为原判决可能存在错误,符合再审条件,会裁定再审。再审程序启动后,法院会重新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 - 再审的审理程序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原审的程序而定,可能按照一审程序审理,也可能按照二审程序审理。审理结果可能维持原判、改判或发回重审。

2分钟前

我属于外包,在我们公司上了一年班,多次问什么时候交社保主管都不给准话,我应该怎么做?

吴亮律师 最近回复:

公司不给交社保是违法的。你可以先和公司协商,明确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并按规定缴纳。若协商不成,你可搜集能证明你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工作证等,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让公司承担应负的责任,保障自己社保权益。

2分钟前

想了解,短期工工伤有赔偿吗?

许栋律师 最近回复:

您好,很高兴为你解答问题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5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