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若处于一般案件侦查阶段,要把控好时间,尽量在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二个月内完成侦查。
(二)若案件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应及时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批准延长一个月的侦查期限。
(三)当案件属于交通不便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等四类特定重大复杂案件,且按前面规定的期限无法侦查终结,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延长二个月侦查时间。
(四)对于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按前面延长期限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再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延长二个月侦查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