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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一般伤残的等级伤残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分为两种:合同未到期,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6个月本人工资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个月本人工资。番禺区十级伤残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番禺区十级伤残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番禺区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1.医疗费

结合医疗费发票,医疗费清单和病历资料据实计算

2.康复费

根据医嘱或司法鉴定意见书计算

3.整容费

根据医嘱或司法鉴定意见书计算

4.误工费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从事农业生产的,误工费按番禺区国有农、林、牧、渔业在岗职工上一年度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无固定收入,其他情形的,误工费按番禺区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上一年度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5.护理费

(1)住院护理:150元/天×住院天数×护理人数

(2)出院护理:

短期医嘱护理:120元/天×医嘱护理天数

长期康复护理:120元/天×护理依赖系数×护理年限×365天

6.交通费

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正式票据计算

7.住院补助伙食费

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番禺区为100元/天×住院天数

8.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9.住宿费

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1)番禺区、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等7个市及所辖县(市、区)

住宿费计算标准为450元/天

(2)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14个市

市级地区住宿费标准为420元/天;县(市)级地区住宿费标准为400元/天

10.十级伤残赔偿金

(1)一般的人身损害十级伤残赔偿金:

番禺区一般地区(深圳、珠海、汕头除外):按番禺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深圳、珠海、汕头地区:分别按深圳、珠海、汕头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10%

受害人在60-75岁之间: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10%

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10%

(2)工伤十级伤残赔偿金:

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4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2.被扶养人生活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具体金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番禺区十级伤残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康复费

3.整容费

4.误工费

5.护理费

6.交通费

7.住院伙食补助费

8.营养费

9.住宿费

10.十级伤残赔偿金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12.被扶养人生活费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番禺区十级伤残计算方式

一、番禺区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993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54854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2306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36621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012元;

6、上年度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77837元

(2)采矿业187947元

(3)制造业92303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64727元

(5)建筑业83706元

(6)批发和零售业104679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21907元

(8)住宿和餐饮业54516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13031元

(10)金融业202771元

(11)房地产业100580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98762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71581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80231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67286元

(16)教育136671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175780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32893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64533元

二、深圳市统计局公布数据:

1、上年度深圳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70847元;

2、上年度深圳市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46286元;

3、上年度深圳市全市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35268元

三、珠海市统计局公布数据:

1、上年度珠海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64234元;

2、上年度珠海市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43957元;

3、上年度珠海市全市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09679元

四、汕头市统计局公布数据:

1、上年度汕头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35601元;

2、上年度汕头市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5268元;

3、上年度汕头市全市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06954元

五、番禺区十级伤残赔偿计算方式:

1.医疗费

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医疗费发票,医疗费清单和病历资料据实计算

2.康复费

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3.整容费

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4.误工费

误工天数:

门诊:医治时间+医嘱休息时间(门诊1次,按误工1天计算)

住院:住院时间+出院后医嘱休息时间(医嘱休息期间定残的,计算至定残前一天)

(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因误工实际减少的收入

(2)无固定收入,从事农业生产的

误工费=番禺区国有农、林、牧、渔业在岗职工上一年度年平均工资÷365天×误工天数

(3)无固定收入,其他情形的

误工费=番禺区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上一年度年平均工资÷365天×误工天数

5.护理费

(1)住院护理:150元/天×住院天数×护理人数

(2)出院护理:

短期医嘱护理:120元/天×医嘱护理天数

长期康复护理:120元/天×护理依赖系数×护理年限×365天

6.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7.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天×住院天数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合理部分),也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范畴

8.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未涉残:营养费=20元/天×住院天数(不超过500元)

(2)涉残:5000元×伤残赔偿指数

9.住宿费

(1)番禺区、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等7个市及所辖县(市、区)

住宿费=450元/天×天数

(2)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14个市

市级地区住宿费=420元/天×天数

县(市)级地区住宿费=400元/天×天数

10.十级伤残赔偿金

(1)一般的人身损害十级伤残赔偿金:

番禺区一般地区(深圳、珠海、汕头除外):按番禺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深圳、珠海、汕头地区:分别按深圳、珠海、汕头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10%

受害人在60-75岁之间: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10%

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10%

(2)工伤十级伤残赔偿金:

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4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12.被扶养人生活费

番禺区一般地区(深圳、珠海、汕头除外):按番禺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

深圳、珠海、汕头地区:分别按深圳、珠海、汕头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

(1)被扶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扶养人数×10%

(2)被扶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扶养人数×10%

(3)被扶养人在60-75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年÷扶养人数×10%

(4)被扶养人在75周岁以上,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扶养人数×10%

(5)被扶养人有数人时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在受害人遭受严重的人身伤害,致残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在精神上遭受巨大创伤,并基于此而要求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一定数额的赔偿,具体金额由当事人协商或者法院根据损害后果酌定

该番禺区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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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被车刮了理赔时需要带什么

律图盐城律师 最近回复:

(一)伤者要仔细检查身份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确保身份信息准确无误。 (二)医疗材料务必收集完整,诊断证明、病历、检查报告等要加盖医院公章,费用票据和清单要妥善保存,避免丢失。 (三)涉及误工费时,单位误工证明要包含准确的误工时间和扣发工资情况,工资流水可通过银行柜台或电子渠道获取。 (四)护理人员费用证明,身份证明要真实有效,收入证明需有单位盖章和相关人员签字。 (五)若造成残疾,要选择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确保鉴定报告合法有效。 (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及时从交警部门获取,保险单可联系保险公司查询和打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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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被车刮了理赔时需要带什么

徐州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人被车刮了理赔时,所需材料如下: 伤者需提供身份证明,证明自己的身份。 医疗材料包括诊断证明、病历、检查报告、医疗费票据及费用清单,反映伤情和治疗花费。 涉及误工费,要有单位误工证明和工资流水。 护理有费用的,需护理人员身份证明和收入证明。 造成残疾的,要伤残鉴定报告。 事故材料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保险单,前者定责,后者确认保险关系。准备好这些,理赔更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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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被车刮了理赔时需要带什么

盐城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 人被车刮了理赔时,伤者需准备身份证明、医疗相关材料、误工费材料、护理费用材料、伤残鉴定报告(若有残疾),同时要准备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保险单,准备齐全材料可保障理赔流程顺利进行。 法律解析: 在人被车刮了的理赔过程中,各项材料都有其重要的法律意义。伤者的身份证明是为了准确核实身份,确保理赔对象的准确性。医疗相关材料能客观反映伤者的受伤情况和治疗花费,是确定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误工费材料可证明伤者因事故导致的收入损失,护理费用材料则用于确定护理人员的合理费用。伤残鉴定报告是确定残疾赔偿的关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是理赔责任认定的基础。保险单是确认保险关系的凭证,明确了保险公司的赔偿义务。准备好这些材料,能使理赔流程更加顺畅高效。如果在理赔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或不清楚的地方,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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