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临夏律师 最近回复:
(一)职工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若无主动提出或未出现严重违纪等法定解除条件情形,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合同。职工可正常享受工伤待遇,安心治疗和康复。
(二)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职工,若本人有就业等其他需求,可主动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当劳动、聘用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终止;职工本人也能主动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四)在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要留意自己的停工留薪期时长,一般不超12个月,特殊情况经确认延长也不超12个月。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