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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轻伤害计算方式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安顺轻伤害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安顺轻伤害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安顺轻伤害计算方式

一、安顺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996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39211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2856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5333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2557元;

6、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99324元;

7、上年度各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63394元

(2)采矿业87527元

(3)制造业93928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26568元

(5)建筑业81816元

(6)批发和零售业91457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02538元

(8)住宿和餐饮业50292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19635元

(10)金融业190319元

(11)房地产业78619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126万余1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12145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57432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51631元

(16)教育100736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116165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90119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99518元

二、安顺轻伤害赔偿计算方式:

1.医疗费

医疗费需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发票,结合病历资料和医疗费清单据实计算

2.误工费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因误工实际减少的收入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上一年度安顺统计局公布的相同或相近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年)÷365(天)×误工时间(天)

3.护理费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

护理费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雇佣护工的

护理费=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365天×护理天数

4.交通费

(1)市内

交通费按照正式票据据实计算,且不得超过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2)市外

交通费参照汽车、火车、高铁等普通等次车票价格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各市、州政府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标准有统一规定文件的,按照该文件执行。没有规定文件的,按照 100元/天计算

6.营养费

营养费=50元/天×住院天数

7.住宿费

按照住宿费正式票据据实计算,但不得超过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8.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2)受害人在60-75岁之间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伤残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0.被扶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2)被扶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3)被扶养人在60-75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4)被扶养人在75周岁以上,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5)被扶养人有数人时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11.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一般为四万元以下(含四万元)。其中,造成受害人死亡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四万元;造成受害人伤残的,按照伤残等级依次予以确定

该安顺轻伤害计算方式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安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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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生意欠货款不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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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留证据,包括合同、送货单、对账单、发票、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能证明交易事实和欠款金额的材料,为后续处理提供依据。 (二)与对方友好协商还款,同时保留好沟通记录,以便在需要时作为证据。 (三)协商无果可发催款函,明确还款要求和期限。 (四)催款无效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院判决后对方不履行,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查询、冻结、划拨其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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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做生意遇到对方欠货款不还,保留证据是关键。合同、送货单、对账单、发票、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材料能证明交易事实和欠款金额,为后续维权提供有力支撑。 (2)与对方协商是首选的解决方式,以友好的态度促使对方还款,同时保留好沟通记录,以备不时之需。 (3)若协商无果,发催款函明确还款要求和期限,给对方施加一定的压力。 (4)催款无效时,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若对方不履行,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查询、冻结、划拨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等措施。 (5)若对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提醒: 在处理欠款纠纷时,要及时收集和保存证据,按照法律程序维权。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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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做生意遇对方欠货款不还,可保留证据,先协商、发催款函,协商和催款无效可起诉,判决后对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对方拒执情节严重会构成犯罪。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债务应当清偿。在生意往来中,保留合同、送货单等证据能证明交易事实和欠款金额。协商是解决纠纷的友好方式,保留沟通记录可作为后续维权依据。催款函明确还款要求和期限,可给对方一定压力。若这些方式都无法解决,向法院起诉是合法有效的途径。法院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若对方不履行,申请强制执行能保障债权人权益。若对方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如果在处理此类货款纠纷时遇到问题或有其他法律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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