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轻伤害赔偿标准 >巧家县轻伤害赔偿标准

巧家县轻伤害赔偿标准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巧家县轻伤害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巧家县轻伤害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巧家县轻伤害赔偿标准

1、轻伤害但未致残

赔偿数额=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补助伙食费+营养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根据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计算

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或参照同行业标准

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正式票据,市内交通费计算标准为80元

住院补助伙食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巧家县为100元/天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住宿费: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具体金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交通事故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2、因轻伤害致残

赔偿数额=轻伤害但未致残赔偿项目相关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残疾赔偿金:

(1)60周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伤残系数

(3)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巧家县轻伤害赔偿项目

1、轻伤害但未致残

赔偿数额=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补助伙食费+营养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2、因轻伤害致残

赔偿数额=轻伤害但未致残赔偿项目相关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巧家县轻伤害计算方式

一、巧家县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37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2768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5147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6240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3309元;

6、上年度各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62042元

(2)采矿业72673元

(3)制造业193127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93752元

(5)建筑业115134元

(6)批发和零售业221077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97663元

(8)住宿和餐饮业51478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2.06万余元

(10)金融业155304元

(11)房地产业86818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070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20433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77552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84889元

(16)教育117622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118046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10559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15081元

二、巧家县轻伤害赔偿计算方式:

1.医疗费

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误工费=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市内交通费计算标准为80元

5.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天×住院天数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合理部分),也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范畴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20—40元/天×营养期限

7.住宿费

住宿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标准×天数

巧家县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出差住宿费开支标准:

(1)省级及相当职务的人员:900元

(2)厅局级及相当职务的人员:480元

(3)其他人员:一类地区:380元;二类地区:330元

8.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2)受害人在60-75岁之间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伤残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维修费用参照配制机构意见确定

10.被扶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2)被扶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3)被扶养人在60-75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4)被扶养人在75周岁以上,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5)被扶养人有数人时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11.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在受害人遭受严重的人身伤害,致残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在精神上遭受巨大创伤,并基于此而要求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一定数额的赔偿,具体金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以上内容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仅作参考,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该巧家县轻伤害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巧家县律师

2小时前

婚后购房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分

本地专业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婚后购房通常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分割,达成一致则按协议处理,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尊重双方意愿。 (2)协商不成时,法院会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以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3)若双方都要房屋所有权并同意竞价,法院准许,通过竞价确定归属;一方要房屋的,需经评估给予另一方补偿;双方都不要房屋,可申请拍卖、变卖后分割价款。 (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且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赠与,属一方个人财产,离婚不参与分割,保护了出资方父母的意愿和子女权益。 提醒: 婚后购房涉及多种出资和登记情况,不同情形法律认定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4小时前

婚后购房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分

律图安康律师 最近回复:

婚后购房的产权与分割有多种情况。一般而言,婚后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一致按协议处理;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1.若双方都要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法院准许。 2.一方要房屋所有权,由评估机构评估,取得方给另一方补偿。 3.双方都不要房屋所有权,法院根据申请拍卖、变卖,就价款分割。 若婚后购房由一方父母出资且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建议夫妻在购房时明确出资情况和产权归属,避免日后纠纷;发生争议时,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及时寻求法律帮助。

5小时前

婚后购房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分

陕西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 婚后购房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可协商,协商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还有竞价、补偿、拍卖等分割方式;若一方父母出资且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则为个人财产,离婚不分割。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婚后购房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尊重当事人意愿。若协商不成,法院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体现法律的公平与关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法院准许,遵循市场竞争机制;一方主张所有权,评估后给予另一方补偿,保障未取得房屋一方的经济权益;双方均不主张所有权,拍卖变卖房屋分割价款,合理处理财产。而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并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房产,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分割,符合意思自治原则。如果您在婚姻房产分割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5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