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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新区交通肇事赔偿标准

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依照《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杭州湾新区交通肇事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杭州湾新区交通肇事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杭州湾新区交通肇事赔偿标准

1、因交通肇事只有财产损失

受害人因交通肇事导致财产损失的,受害人可以向赔偿义务人主张相关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因事故造成车辆、衣物等损失

2、因交通肇事有人身损害但未致残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补助伙食费+营养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根据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确定

误工费: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因误工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的,误工费按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标准计算

(3)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的,误工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省、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护理费:

(1)住院期间

护理费有支出凭据且未明显高于市场价的,据实计算;没有支出凭据的,护理费受诉法院所在地省、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2)非住院期间

护理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省、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结合护理依赖程度计算:完全护理依赖为100%,大部分护理依赖为 80%,部分护理依赖为50%

(3)出院后的短期护理

护理费按照部分护理依赖,即50%计算

(4)重症加强护理病房(ICU)期间

一般不计算护理费但确需额外护理的除外

交通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正式票据计算

住院补助伙食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为100元/天×住院天数

营养费:营养费标准为30元/天×住院天数

住宿费: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具体金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交通肇事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3、因交通肇事致残但未死亡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因交通肇事有人身损害但未致残赔偿项目相关费用+残疾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赔偿金:

杭州湾新区一般地区(杭州湾新区除外):按杭州湾新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杭州湾新区杭州湾新区地区:按杭州湾新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1)60周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省、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省、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伤残系数

(3)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省、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

杭州湾新区一般地区(杭州湾新区除外):按杭州湾新区上一年度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杭州湾新区杭州湾新区地区:按杭州湾新区上一年度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因交通肇事死亡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因交通肇事有人身损害但未致残赔偿项目相关费用+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

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省、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死亡赔偿金:

杭州湾新区一般地区(杭州湾新区除外):按杭州湾新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杭州湾新区杭州湾新区地区:按杭州湾新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1)60周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省、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省、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

(3)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省、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杭州湾新区交通肇事赔偿项目

1、因交通肇事只有财产损失

受害人因交通肇事导致财产损失的,受害人可以向赔偿义务人主张相关财产损失

2、因交通肇事有人身损害但未致残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补助伙食费+营养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3、因交通肇事致残但未死亡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因交通肇事有人身损害但未致残赔偿项目相关费用+残疾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

4、因交通肇事死亡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因交通肇事有人身损害但未致残赔偿项目相关费用+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

杭州湾新区交通肇事计算方式

一、杭州湾新区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302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71268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37565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44511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7483元;

6、上年度杭州湾新区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22309元;

7、上年度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80806元

(2)采矿业99510元

(3)制造业97735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68584元

(5)建筑业75792元

(6)批发和零售业120042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21968元

(8)住宿和餐饮业61543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57631元

(10)金融业175773元

(11)房地产业106292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96730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74772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81802元

(16)教育151272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179535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38718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77553元

二、杭州湾新区统计局公布数据:

1、上年度杭州湾新区全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8348元;

2、上年度杭州湾新区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76690元;

3、上年度杭州湾新区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5487元;

4、上年度杭州湾新区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47916元;

5、上年度杭州湾新区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9514元;

6、上年度杭州湾新区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11286元;

三、杭州湾新区交通肇事赔偿计算方式:

1.医疗费

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误工费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因误工实际减少的收入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的

误工费=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元/年)÷365(天)×误工时间(天)

(3)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的

误工费=受诉法院所在地省、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65(天)×误工时间(天)

3.护理费

(1)住院护理

护理费有支出凭据且未明显高于市场价的,据实计算;没有支出凭据的,护理费=受诉法院所在地省、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65(天)×住院天数×护理人数

(2)非住院期间

护理费=受诉法院所在地省、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护理依赖系数×护理年限×护理人数

护理依赖程度:完全护理依赖为 100%,大部分护理依赖为 80%,部分护理依赖为50%

(3)出院后的短期护理

护理费=受诉法院所在地省、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护理依赖系数(即50%)×护理年限×护理人数

(4)重症加强护理病房(ICU)期间

一般不计算护理费但确需额外护理的除外

4.交通费

(1)同城就医

交通费=30(元/天)×门诊次数或者住院天数

(2)外地就医

乘坐长途汽车、火车等交通工具,按照交通费发票据实计算,但一般不得超过受诉法院所在地省、计划单列市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5.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天×住院天数

6.营养费

营养费=30元/天×住院天数

7.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一般不得超过受诉法院所在地省、计划单列市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8.残疾赔偿金

杭州湾新区一般地区(杭州湾新区除外):按杭州湾新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杭州湾新区杭州湾新区地区:按杭州湾新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省、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2)受害人在60-75岁之间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省、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伤残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省、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总额=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维修费;

(2)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价格×器具配制次数;

(3)残疾辅助器具维修费 (适用于义肢)=义肢价格×年维修费率×(赔偿年限一器具配制次数 );

(4)器具配制次数=赔偿年限÷器具使用年限 (得出的商有余数时,更换次数为商的整数值+1)

10.丧葬费

丧葬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省、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

11.死亡赔偿金

杭州湾新区一般地区(杭州湾新区除外):按杭州湾新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杭州湾新区杭州湾新区地区:按杭州湾新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省、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5岁之间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省、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省、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12.被扶养人生活费

杭州湾新区一般地区(杭州湾新区除外):按杭州湾新区上一年度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杭州湾新区杭州湾新区地区:按杭州湾新区上一年度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1)被扶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2)被扶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3)被扶养人在60-75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4)被扶养人在75周岁以上,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5)被扶养人有数人时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在受害人遭受严重的人身伤害,致残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在精神上遭受巨大创伤,并基于此而要求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一定数额的赔偿,具体金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交通肇事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14.财产损失

交通肇事赔偿项目可能同时包括维修被损车辆所支出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车辆重置费、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该杭州湾新区交通肇事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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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老婆起诉离婚而你不同意时,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保障自己的权益: 法律程序方面的保障 了解诉讼流程和权利 - 你有权在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针对你老婆在起诉状中提出的离婚理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回应和反驳。例如,如果她声称夫妻感情破裂,但你认为感情并未破裂,你可以在答辩状中详细说明你们夫妻之间感情深厚的具体事例,如共同度过的困难时期、温馨的家庭回忆等。 - 在整个诉讼过程中,你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如果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你可以申请他们回避。 积极参与庭审 - 按时参加庭审是非常重要的,这是你维护自己权益的关键机会。在庭审中,你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诉求。比如,你可以详细阐述你对这段婚姻的重视,以及为了改善夫妻关系所做出的努力。 - 你有权对证据进行质证。你老婆可能会提供一些证据来支持她的主张,你需要仔细审查这些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例如,如果她提供了一些聊天记录作为感情破裂的证据,你可以质疑聊天记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财产分割方面的保障 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 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需要对家庭财产进行全面梳理,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基金、债权债务等。对于一些容易被忽视的财产,如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等,也要进行明确。 - 收集财产相关的证据,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股票账户信息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在财产分割时准确认定财产的归属和价值。 争取合理的财产分割 - 如果不存在法定的过错情形,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会按照均等分割的原则进行处理。但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分割方案。例如,如果你在婚姻期间对家庭财产的积累贡献较大,或者你在生活中承担了更多的家庭责任,你可以主张适当多分财产。 - 对于一些有争议的财产,如一方婚前购买但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你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争取自己应得的份额。根据相关法律,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有权要求分割。 子女抚养方面的保障 争取子女抚养权 - 如果你们有子女,你可以争取子女的抚养权。法院在判决子女抚养权时,会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原则。你可以从自己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与子女的感情等方面进行举证。例如,你可以提供自己稳定的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以及你平时与子女相处的照片、视频等,证明你能够为子女提供良好的生活和成长环境。 - 如果你能够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因素,如不良嗜好、有暴力倾向等,将增加你争取抚养权的胜算。 确定合理的抚养费 - 如果你获得了子女的抚养权,你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你可以提供子女的生活费用支出明细,如学费、医疗费、生活费等,作为确定抚养费数额的参考。 - 如果对方拒绝支付抚养费,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申请强制执行。 维护自身名誉和人格尊严 - 在整个离婚过程中,你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和人格尊严。如果对方在公开场合或者在诉讼过程中对进行恶意诋毁、侮辱等行为,你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并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总之,面对老婆起诉离婚,你要积极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维护自己在婚姻、财产、子女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你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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